1)投保规定:本保险身故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本保险的保险对象为25-5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2)保险限制:每一客户受赠保险以1份为限;本赠险产品仅限被保人本人领取。
3)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障期限为(6)个月,以被保险人收到短信通知上的保险起止日期为准。对保险起至日期之外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4)告知义务:依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任何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对投保书内各项内容如实详细地说明或填写清楚。否则,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
5)保险凭证: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仅限赠送。保单经审核生效后客户会自动收到短信通知,请将短信保存并将短信上的电子保单号记录在适当的位置,以方便查询及理赔。您也可以通过拨打电话:95511或登陆http://www.pingan.com/property_insurance/pa18AutoInquiry查询您的保单信息。
6)本保险不接受撤保、退保、加保及被保险人更换。
7)保险金申请:发生保险事故后,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及时凭电子保险单号及身份信息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将尽快按照有关条款履行给付责任。
1)本人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投保人为我本人投保本产品。
2)本人授权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将本人提供给平安集团的信息、享受平安集团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信息)以及平安集团根据本条约定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平安集团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伙伴为本人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本人授权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基于为本人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向平安集团因服务必要开展合作的伙伴提供、查询、收集本人的信息。为确保本人信息的安全,平安集团及其合作伙伴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信息安全。 本条款自本【单证】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本条所称“平安集团”是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作为其单一最大股东的公司。
1、活动时间:2017.02.17-2017.12.31
2、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如家酒店集团为回馈每一位嘉宾会员,会员均可通过活动页面免费领取一份由中国平安提供的100万意外出行保障险
3、参与活动的用户将免费获得1份最高价值100万元交通出行保险,具体详情以保险公司承保短信或邮件为准
4、每位用户限领1份赠险,多次领取无效,且只能为本人领取
5、本保险仅提供电子保单,保单生效后客户会自动收到保险公司短信通知;请妥善保管电子保单号,以便理赔及查询,此赠险不可受理任何变更,理赔时请提供该保单号
本活动由小山保提供,小山保为合法授权服务商,如有需要,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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